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不能管理和控制这些风险,就会给项目带来很大的损失,同时也给政府的科技计划及经济发展带来损失。
应用风险监控的科学方法,采用节点检查制度,通过跟踪项目的实施过程,可以识别项目的风险,即识别剩余的风险和出现的风险。预测未来风险,评估风险级别,修改风险管理计划,提出风险控制决策,评估风险控制效果等一系列风险管理过程。
传统的监控模式多数为结果型监管,一般在问题突现后才开始对项目监督检查,此时的纠偏,事倍功半,损失较大。合理的监控体系应属于过程型体系,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的监控,这样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得到纠正,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4.4 根据科技项目的不同层次和重要性,采取不同的监管形式。从项目的科技经济关联度,依据项目的重要性、急迫性、样板性、复杂性和经费数额等,可将计划项目分为三个级别:“重大、重要、一般”,对不同的级别,监控关注的程度不同,方式不同,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对于重大项目(重大计划、重大专项等),大多关系到科技经济结合的大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应作为重点监管的项目。对于重要项目和一般性项目,其监控力度比重大项目降低一定的档次。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管,以保证监督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在监控指标体系的建设上,应制定较全面的完备的监控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工具,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实行动态的监控,采用节点监控法,使管理层清楚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发展趋势。
4.5 积极培育项目监管中介机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是实施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结论的责任者。监督机构的信誉、能力、经验以及监督人员的素质都是决定监督质量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必须明确科技监督机构必然是独立于决策部门或科技管理部门以外的专业机构,其监督结论也是这个机构在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下独立做出的,这是从机制上保证监督质量的必要措施。但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只是这种保证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监督机构要通过自身建设的不断完善来适应监督事业的发展。
项目的监督需要监管团队具有良好的技术背景,很好的项目风险预警能力,很好的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现代项目管理知识。需要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监管团队。
为了达到科学监管的目的,需要政府部门积极、主动地培育项目监管中介机构。
4.6 全面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 实行网络化监管体系。科技计划项目的类型多样,为了提高监管效率,必须应用现代化的项目管理技术,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平台,创造项目监管体系。可由目前国内外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管理软件中选择合适的,或组织软件公司开发适用的管理软件,做到既可以满足项目管理各层次、级别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的需求,从项目管理最高领导层到具体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可以共同使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又能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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